为提升各工会小组教职工凝聚力,促进交流,释放紧张与压力,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。结合党支部党建活动,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、向心力和战斗力,增强党员使命感。根据湘工发〔2018〕20号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及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,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特组织开展2023年永州师专教职工秋游活动。活动总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传承红色基因,凝聚团队力量
二、组织机构
组 长:李黎武、汪华明
执行副组长:冯友民
成 员:贺红山、何仙玉、蒋夏冰、邓国林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办公室
主 任:冯友民(兼)
副主任:邹 纯
成 员:唐 畅、朱恩溪、各工会小组小组长
三、参加人员
学校全体工会会员
四、活动要求
1.本次秋游活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,要求全员参与,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工作,由各组小组长统筹安排。(各组小组长见附件一)
2.活动时间:2023年12月10日前
3.根据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,可安排工作餐,开支交通费、门票费等,开支标准: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。用餐标准: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(早餐不超过20元,中、晚餐各不超过40元)。具体交通费、门票费等发票报销原则请参考学校下发《永州师专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
4.秋游活动结束后,请各小组组长将本次秋游活动方案、活动安全预案、活动通知、活动总结、集体合照等秋游照片、活动签名表、就餐表、租车合同、发票、菜单、支付凭证截图等材料以纸质档形式统一交至工会朱恩溪老师处。
5.本次活动经费由学校工会支付。活动结束后,由小组长持正规发票来工会报销。选择报团出行的小组需提供与旅游社签订的合同及发票,由工会公对公支付。报销只认发票,报销金额每人不超过200元。活动经费要求据实报销,不可以多造,具体报销人数以集体合照中参加人数为准。
发票抬头名称: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
纳税人识别号:81431100MC8497625C
6.本次活动原则上不能携带家属参加。本组组员只能参与本组秋游活动,禁止窜组,若有窜组,产生费用自行负担。(具体分组见附件二)。建议各工会小组分开游玩,请勿扎堆出行同一景点。
7.建议各工会小组将秋游活动结合党支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一同开展。
8.请各工会小组务必组织开展好秋游活动,开展原则:开展了才能报销经费,没有开展的不能虚报。
附件1: 各组组长名单
永州师专工会
2023年11月2日
一、活动宗旨
传承红色基因,凝聚团队力量
二、组织机构
组 长:李黎武、汪华明
执行副组长:冯友民
成 员:贺红山、何仙玉、蒋夏冰、邓国林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办公室
主 任:冯友民(兼)
副主任:邹 纯
成 员:唐 畅、朱恩溪、各工会小组小组长
三、参加人员
学校全体工会会员
四、活动要求
1.本次秋游活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,要求全员参与,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工作,由各组小组长统筹安排。(各组小组长见附件一)
2.活动时间:2023年12月10日前
3.根据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,可安排工作餐,开支交通费、门票费等,开支标准: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。用餐标准: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(早餐不超过20元,中、晚餐各不超过40元)。具体交通费、门票费等发票报销原则请参考学校下发《永州师专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
4.秋游活动结束后,请各小组组长将本次秋游活动方案、活动安全预案、活动通知、活动总结、集体合照等秋游照片、活动签名表、就餐表、租车合同、发票、菜单、支付凭证截图等材料以纸质档形式统一交至工会朱恩溪老师处。
5.本次活动经费由学校工会支付。活动结束后,由小组长持正规发票来工会报销。选择报团出行的小组需提供与旅游社签订的合同及发票,由工会公对公支付。报销只认发票,报销金额每人不超过200元。活动经费要求据实报销,不可以多造,具体报销人数以集体合照中参加人数为准。
发票抬头名称: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
纳税人识别号:81431100MC8497625C
6.本次活动原则上不能携带家属参加。本组组员只能参与本组秋游活动,禁止窜组,若有窜组,产生费用自行负担。(具体分组见附件二)。建议各工会小组分开游玩,请勿扎堆出行同一景点。
7.建议各工会小组将秋游活动结合党支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一同开展。
8.请各工会小组务必组织开展好秋游活动,开展原则:开展了才能报销经费,没有开展的不能虚报。
附件1: 各组组长名单
永州师专工会
2023年11月2日